抗爆控制室的建筑屋面不得采用装配式架空隔热构造,女 儿墙高度应在满足屋面防水构造要求的情况下取最小值,建筑物外墙不应设置雨篷、挑檐等附属结构。建筑物不得设置变形缝。面向甲、乙类工艺装置的外墙应釆用抗爆实体墙。需在该 墙体上开洞时,应经过抗爆验算。在人员通道外门的室内侧,应设置隔离前室。活动地板下地面以上的外墙上不得开设电缆进线洞口。 基础墙体洞口应采取封堵措施,并应满足抗爆要求。操作室内、外地面高差不应小于600mm,其中活动地板下 地面与室外地面的高差不应小于300mm。空气调节设备机房室 内、外高差不应小于300mm。
墙体保温宜采用外墙外保温构造,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应为国家标准《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》GB 8624-2006规 定的A2级,其外层装饰而应选用整体构造形式。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得低于国家标准《建筑材 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》GB 8624—2006规定的C级。
抗爆控制室结构在爆炸荷载作用下,其动力分析可近 似釆用单自由度体系动力分析的方法或等效静荷载分析 方法。抗爆控制室结构在爆炸荷载作用下,应验算结构的承载力 及变形,对结构构件裂缝可不进行验算。